一、关于申请领取《广东省高等自学考试课程合格证》的说明
广东省自考办在办理毕业、转免考等相关手续时,考生成绩以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的电子数据为准,无需考生提供课程合格证。个别需要课程合格证的考生可自行在网上(成绩查询界面)提出申请,本次申请时间:5月23日至6月5日。省考办将合格证下发后,市招考办将以短信方式通知考生领取。
二、关于申请自学考试成绩复查的说明
在深圳参加考试的考生,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异议,须持本人自考准考证、身份证到市招考办现场登记,由市招考办统一向省考办提交成绩复查申请。登记时间为5月23日至6月5日(星期六、日除外),逾期将不予受理。登记地点为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一楼招考服务大厅(地址:罗湖区泥岗西路1068号)。成绩复查仅限于复查答题有无漏评、漏记分、错记分、加错分,评分标准、评分细则以及对答题评分宽严有异议等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。